各旅行社:
为促进导游人员理论业务更新,进一步提高导游队伍素质,根据《导游人员管理条例》、《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》有关规定,现将2008年度导游员年审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年审范围
国家对导游人员实行年度审核制度。凡在2007年12月31日前持有IC卡导游证的导游员都必须参加年审。
二、 年审报名的时间、地点、材料
1、年审报名时间:2008年2月25日-2008年3月14日
2、年审报名地点:泰州市旅游综合服务中心(泰州市鼓楼路与府前路交汇处,会宾楼大酒店北对面)
3、年审的相关材料:
a:导游IC卡;
b:导游年审证书,无年审证书的导游携带一寸照片一张;
c:旅行社专职导游需提供正式用工合同(以旅行社为单位统一报名),兼职导游需到泰州旅游综合服务中心先办理挂靠手续。
三、 年审培训
1、培训地点:泰州师范专科学校(泰州市春晖路100号)
2、培训时间:导游证单号于3月15日上午9点整;导游证双号于3月22日上午9点整。
3、培训内容:导游服务技能、导游应急救护、书面考试。
四、审核
市旅游局将综合导游参加年审培训情况、当年从事导游业务情况、扣分情况、接受处罚情况和游客反馈情况等对导游员进行年度审核并考评。考评等级为通过年审、暂缓通过年审和不予通过年审三种。任何旅行社不得聘用不予通过年审的导游上团。
泰州市旅游局
二○○八年二月二十一日